临海市积分入学政策已实施了3年,合理、有序地解决了一批新临海人子女入学问题。根据临海市出台的《临海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凡在临海市的新临海人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都必须申请积分,根据积分排名安排就学事宜。如没有办理积分申请的一律不予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记者从市消安委办了解到,为进一步配合消防安全工作,激发广大新临海人“主动消防”热情,新修订的流动人口积分制政策新增了两项内容:参与镇街、村居组织的消防巡查、宣传等义务活动的每次加1分,最高分限10分;因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受过行政处罚的扣5分,租住消防不合格出租房屋的扣10分。
积分申请的对象,子女入学可由父母积分较高的一方选择所在镇(街)进行申请。流动儿童因父母双亡或其他原因造成父母丧失监护权的,可通过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名义申请。
申请人须是在临海市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临海人。若属半年内新进企业(包括企业整体搬迁)员工、高层次人才绿卡持有者、企业引进人才(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或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以上的),且已在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可直接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应在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办理居住证所属的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6月15日前,有关单位会将临海市公办学校可接纳新临海人子女就学的学位数向社会公布。届时请关注教育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等网站和媒体报道。8月初,有关单位会将全市参与积分入学的新临海人积分排名情况从高到低确定拟安排入学对象向社会公布。临海市将采用居住地镇(街道)接纳为主、全市统筹为辅的办法,按照新临海人子女积分高低顺序先后安排入学。
详情可咨询当地镇、街道的流管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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