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殷某手捧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明察秋毫解民忧”的锦旗递给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四大队民警金昊、协警罗勋。
殷某曾是民警金昊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的犯罪嫌疑人。在送锦旗之前,殷某曾给民警金昊一个1400元的红包,被民警金昊一口回绝。这次又专程过来给民警金昊送锦旗,究竟是为何?
4月7日凌晨3时40分许,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东环大道与纬五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值班民警金昊立即带领队友赶到现场,发现现场停有一辆出租车和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被送往医院救治。
勘查完现场后,民警赶到医院调查,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殷某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19毫克/100毫升。随后民警提取殷某血样进行检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9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后民警将殷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立案侦查,并作出吊销殷某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件办结后,经民警金昊、辅警罗勋牵线搭桥,帮助殷某在椒江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又多方协调,让殷某顺利拿到了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21400余元。在高兴之余,殷某首先想到的就是一直以来帮助自己的两名交警,于是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1400元钱辛苦费转给民警,但被民警拒绝。
“交警同志对我的处罚,我心服口服。交警同志对我好,我深深记在心里。”殷某表示,独自一人到台州打工,人生地不熟,金昊、罗勋同志待我就像亲人一般,为我忙前跑后,甚至放弃休息时间,到保险公司、司法鉴定所等地为我解决了很多麻烦事,有时候忙的连饭都吃不上。还助我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感受到了台州人民的温暖。但是他们不愿意吃我的一顿便饭,不愿意收我一分钱,我只能通过送锦旗的方式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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