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2月11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胡雨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家(特别是女性)对于美、对于瘦身的孜孜追求,让他们选择了吃“减肥药”这种不健康、不安全的减肥方式。“减肥热”一直高温不退!
“减肥热”加上网购市场混乱,给一些销售含违禁成分减肥药的无良商家找到了空子。近日,仙居县检察院对销售含违禁成分减肥药的被告人董某某等四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左右,被告人董某某以0.6元/粒的价格购进购进减肥胶囊2万粒,销售给被告人孙某某等人。被告人孙某某再将购进的减肥胶囊销售给被告人尚某某。被告人尚某某将减肥胶囊部分通过微信名为“A红红纯中药减肥厂家直销”的微信名以20元/粒的价格进行销售,部分销售给其下线被告人马某某。四被告人在向商家购进减肥胶囊时均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可能有些人会纳闷,“假减肥药”为什么是有毒、有害食品而不是假药?因为这些“三无”减肥产品冒用的是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而不是药品的文号。
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对扣押的减肥胶囊进行鉴定后发现均含有西布曲明,而西布曲明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认定的属于不能在减肥功能产品中添加的非食品原料。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被告人董某某等四人通过非正规途径购进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三无”减肥产品并进行销售,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网上不断爆出消费者食用“三无”减肥产品后体重骤降,同时出现失眠、厌食症、拉肚子等症状的新闻。更有甚者,还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
所以要提醒大家,请减肥请选择运动、合理饮食等健康的方式。如果一定要服用减肥药辅助减肥,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正规的减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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