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1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赵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吃作为我们的头等大事,关系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有这样一群人正在悄悄地侵蚀着我们的健康……
11月22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涉食药环犯罪案件审判工作。
这些案件中,犯罪分子的犯罪方式相对集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共46件案件当中,34件为在食品当中添加了罂粟壳及其相关材料的犯罪,10件为在食品当中加入“口水油”的案件,还有2件分别为“甲基异柳磷残留量不符合”和“猪皮油”案件。
案例1
程某今年42岁,是温岭本地人。在温岭开有两家嵌糕店,生意红火,很多食客慕名而来。为了吸引回头客,他偷偷在烹制的猪肉与肉汤中添加了罂粟壳,用于在自己的两家嵌糕店中给顾客食用,每天嵌糕的销量达200筒以上。2月26日,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查获。经相关机构检验,在程某两家年糕店的肉汤中均检出了吗啡和可待因成分。
案例2
箬横的陈某今年53岁,妻子陈某某今年46岁。2014年,夫妻俩在新河镇锦山东路开了一家店,经营麻辣烫。
2月24日中午,新河派出所民警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进店检查,在高汤里发现5个罂粟壳。经检测,高汤里有吗啡成分。在一楼厕所边,还发现了一袋罂粟壳。
日前,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陈某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销售假药的案件中,全部9件案件均为销售假药“肉毒素”的案件。
污染环境的案件中,超过70%的案件为电镀加工排放含超标重金属废水的案件。
对涉食药环犯罪,市人民法院坚持整体从严惩处。如在火锅锅底中添加“口水油”的犯罪案件中,10件此类犯罪的共计2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体现打击食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罚金判处根据违法所得5000元到40万元不等,也体现了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食品犯罪的决心。
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一再挑战着民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给他们一个沉重的打击,从而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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