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临海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曾是临海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党委委员、临海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党总支书记的杜某站在了被告席上接受审判,临海检察院以其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贪污罪向临海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这也是临海首例由监察委调查结束移送的案件。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2月至2017年1月,临海市公路管理局(段)下属单位出资成立的东部公路养护公司、西部公路养护公司的3名财务人员,发现公司财务监管存在漏洞,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司银行存款达人民币7950万余元。而2005年至2017年这一时间段,被告人杜某任该局局长,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并分管财务,对下属的几家公司负有直接监管职责。因为杜某的玩忽职守导致三家财务公司存在严重漏洞与隐患,最终造成国家损失共计4453万余元。
此外,被告人杜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采购设备、公款存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酒等财物,共计人民币价值249.46万元、美元1000元。
至于贪污方面,被告人杜某于2008年开始,多次向承包商某设计公司索要回扣用于节日送礼。该设计公司同意每年将部分设计费和全部现场勘察费作为回扣交给杜某。2008年至2012年期间,该设计公司负责人共交给杜某100万元左右的杭州大厦购物卡,杜某将部分购物卡作为节日礼物赠与他人,剩余的由杜某保管。杜某在保管过程中侵吞购物卡25万元用于其个人购买金条、劳力士、钻戒等物品。2011年农历春节前,让单位出纳用公款购买了7万元面值的油卡,其中赠送他人2万元,剩余的5万元被被告人杜某私吞。
被告人杜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贪污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杜某表示认罪和悔过,并向法庭提交了手写的悔过书。临海法院将对该案件进行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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