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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强拆致人死亡” 路桥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2017年09月12日 来源: 路桥公安

  大量危旧房的存在,无疑给城市造成隐患负担,给人们生活、出行带来威胁,“破”是为了更好地“立”,“拆”是为了更好地“用”,所以,拆除违章建筑是必然的。然而,有人却借着这个“拆”,大肆进行网络造谣,想要大出风头一把。

  2017年9月7日下午,网上流传出这样一个谣言,引发网友热议。“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政府强拆致人死亡...台州拆迁死了几十个人了...”到底发生了什么?小编带你们解开谜题

  企图博人眼球发帖虚构事实

  9月7日中午,嫌疑人田某(男,25岁,河南夏邑人)在微信“XX老乡商会交流群”上看到一段视频,说是拆厂房时把人给砸死了。

  随后,田某于当日13时06分将该视频转发至个人新浪微博(因视频被限,未上传成功),并发表了一段“台州市金清镇政府强拆致人死亡...台州拆迁死了几十个人了...”的文字。

  当日13时07分,田某又再次转发同一条微博信息,帖子在网上持续发酵,被引发热议。

  事发后,金清镇相关部门立即发布权威信息予以澄清,路桥公安分局金清派出所立即展开核查。

  亡人乃意外事故田某扰乱公共秩序

  经查,早在当日上午,在金清镇新联村某违章拆迁区进行拆迁工作的某房屋拆除公司员工张某(男,64岁,路桥金清人),在拆除违章厂房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墙体坍塌,被墙上钢管撞击头部,当场死亡。经现场调查,该起亡人事件系意外事故。

  据嫌疑人田某交代,自己是为了在网上“出风头”,博取看客们的眼球,才添油加醋谎称拆迁致死几十人,构建虚假信息,导致事件持续发酵,造成不良影响,分局已于当日晚上在椒江路边将其抓获。目前,田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发生亡人惨剧,本就是令人痛心的事情,可却被不法分子借机胡乱造谣一把,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田某此行此举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是逃不了的。

  因涉嫌造谣被法律问责的案例已经不少,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6月1日凌晨,网民“123春去冬来”在百度贴吧的“台州吧”发帖,称路桥最近有人白天专绑架单身女,其女友李某于5月6日被人绑架,称报警后警方不受理。分局经过调查发现,该网友于5月29日还发布过一条信息:女友于5月6日走失,有知情者给予1000元现金的报酬,并附了发帖人的手机号码。经查,李某为寻找离开的女友,才虚构了“女友被绑架”的情节,最终李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

  6月18日上午,一网民利用微信编造、传播“竿蓬街一个老人早上嫖娼差点死掉”的虚假信息,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事发后,分局立即开展调查,嫌疑人贺某迫于压力于6月19日投案自首,最终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每一起案例都是一次教训,行为不论轻重,总归逃不过一个法字。土话说:“饭可以多吃,话不能乱说。”路路提醒广大市民,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我们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发布恐慌性不当言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参与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共同营造健康、文明、有序、清朗的网络环境。

  同时,对于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路桥公安将坚决依法惩处,绝不手软。

标签: 造谣 网络 拘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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