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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规划 台州出新法啦!3月1日开始实施
2017年03月02日 来源: 台州发布

  台州,这座海滨城市

  如今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着

  “一心六脉四组团”的城市特色格局初步形成

  我在这里生活了三十年

  看着城市一天天的变化

  这里有我一生最珍贵的记忆

  印象中旧城坑坑洼洼的青石板路

  交通也特别不发达,每次去集市短短的几里路却显得如此漫长

  小时候我的梦想就是建设家乡,把它建设成最美的城市

  长大后我成了一名城乡规划工作者,见证了这个城市的发展

  3月1日,《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开始实施,它是一部法规,更是一个梦想,山海水城,互融共生。

  《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让公共绿地从此有了“保护伞”。《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总体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

  公共文化艺术设施是城市艺术成果展示的殿堂,《条例》明确重要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艺术设施。

  曾经破旧的农村开始焕发出年轻的活力,蓝砖勾缝、白墙灰瓦的花园式洋房,规格齐整,让人眼前一亮,而这些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全都纳入政府财政保障。

  《条例》尤其强调当地特色风貌的保护,回到儿时追逐玩闹的四合院,古色古香的老宅被安上了一道“护身符”。

  《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开启台州市城乡规划法治建设的新篇章,推进打造“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的美好家园。

  她不仅体现了一座新型城市独具匠心的精神,更是秉承“关怀民生、疏导民困、维护民权”的宗旨,关注群众的声音,体现公共的利益,奏响城乡建设新号角。

  一个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相互融合,山海风光与城市景观交相辉映,独具魅力的现代化台州正向我们走来。条例阅读

原标题: 今天起,与你息息相关的《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开始实施

标签: 台州 城乡 规划 实施 发展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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