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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底数、一人一档、失责必究……近日,台州市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为25968名留守儿童撑起保护伞。
台州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5968人
哪种人群属于农村留守儿童?《意见》明确定义,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责任,本人不满十六周岁的农村未成年人。
今年,台州市开展首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截至6月底,台州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5968人。
从年龄分布来看,6-13岁儿童最多,占了70.3%;从就学情况来看,小学生居多,占了58.1%;从地区分布来看,天台、仙居、温岭的农村留守儿童人数较多,分列前三。
台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小兵介绍,在台州,大部分留守儿童是父母在外务工,而教育体系要求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就读,因而成为留守儿童。
“对于多数农村留守儿童而言,最匮乏的不是物质关怀,而是精神关爱。”李小兵说。
一人一档案,不留任何死角
谁来呵护农村留守儿童?《意见》指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应全面形成“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同时,强化激励问责。
李小兵告诉记者,根据《意见》,各部门将通力协作,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有利于实施精准呵护。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每年9月初,由属地公安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
之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无人抚养、残疾等农村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做到不留死角。
10月底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农村留守儿童更新信息汇总至县级民政部门,同时由民政部门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多种情况可撤销监护人资格
通读《意见》,“监护”成了高频关键词。比如,外出务工人员尽量做到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留家照料未成年子女,或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对于委托监护人,《意见》建议,应指导外出务工父母与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协议,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
《意见》还强化了监护干预机制,明确以下情况可撤销监护人资格:对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其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导致儿童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
《意见》还提及,应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发动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与每个农村留守儿童结对;以村(社区)为单位,落实1-2名儿童福利督导员;聘请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和公益爱心人士,担任农村留守儿童辅导员、管理员。
原标题: 一人一档案不留死角 台州为留守儿童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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