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越积越多的工资和外债,小老板周某选择举家远逃云南,从此过着低调的生活。不料,5年后的一次交通事故让他的身份暴露,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8月11日,路桥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站在被告席上的周某今年60岁,他是路桥当地较早的一批企业家之一,早在1991年,他就在路桥峰江成立了越东阀门有限公司。由于经营得当,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一直不错,也有越来越多的工人愿意留在他的公司。根据工作年限和工种的不同,工人每月工资从1500元到5000余元不等。为了增加流动资金,周某规定工人每月最多只能支取一半工资作为生活费,剩下的年底结清。对此,工人们没有太大意见,因为公司每年都会结清他们当年的剩余工资。
2008年,为了让公司经营再上一个台阶,周某投入500万元扩建了新的厂房。但不想,由于整体经济不景气,他的公司经营也受到了一定影响。2010年,公司资金周转便开始困难起来。到了2011年下半年,周某发现公司的资金链更加紧张了,他没有钱去进材料,还拖欠着几十万元的工人工资,还有其他外债,公司已经无法继续运转了。左思右想,他产生了跑路的想法。
经过两天的思想斗争,2011年10月28日,他带上家人轻装外出,工人们以为他是去上海看病。一路跑到云南后,他们一家开始在陇川县种植杨梅,还更换了手机号码,以为这样就可以割断和过去的联系。
工人们很快发现了异常,纷纷跑到当地街道、派出所以及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当地街道迅速成立了处置小组,与公司会计一起对工人工资进行了清算,48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共计74万余元。路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责令周某于2011年11月7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其未履行。11月8日,公安机关立案,周某被网上通缉。
2016年5月20日,云南一个偏远小镇加油站前的两车刮擦事故,让周某的网上逃犯身份暴露,结束了其5年的潜逃生活。
路桥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因其到案后认罪态度好,且其亲属已经代他付清了全部拖欠工资,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原标题: 路桥一老板逃匿5年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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