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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锁的路边车,成了小偷的移动保险箱
2016年01月19日 来源: 台州日报 孔莎莎 颜玲佳

  年轻小伙把停在路边的车辆当成移动“保险箱”,随拉随拿,17天作案11起。1月8日晚,温岭市公安局新河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的系列案件。

  巡逻人员夜抓嫌疑人

  “什么人在那,干什么的?”1月8日深夜,新河派出所巡逻人员巡逻至金客缘附近时,发现一个可疑身影,正在一辆轿车附近转悠。

  “没什么,出来散散步。”年轻男子神色慌张。民警要求查看身份证,年轻男子紧紧捂着口袋不放手。巡逻人员将男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从男子的口袋里,巡逻人员摸出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上信息显示,赵XX,20岁,云南人,通过系统查询,赵某暂住在新河城西村某出租房。

  经审讯,赵某很快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17天盗窃车内财物11起

  2015年10月的一天,赵某从新河某网吧上网出来,摸摸口袋发现兜里连买包烟、喝瓶水的钱都没有了。看着路边停着不少车辆,赵某突然有了“发财”计划。

  赵某一路寻找下手目标,走到一个村时,发现不少人家门口都停着小轿车。

  赵某先观察周围有没有人,再慢慢靠近车辆,拉拉车门,发现未上锁的就迅速进入车内翻找钱物,得手后立即离开。那晚,赵某先后以同样的方式盗窃了五六辆车,盗取车内现金、硬币、香烟等财物。

  尝到甜头的赵某,每次上网、吃喝玩乐没钱了,就趁着夜深人静,拉车门盗窃,得手后将盗取财物挥霍一空。

  “现在很多人忘了或者懒得锁车门,这就给我‘发财’的机会,既安全又方便,就跟个移动‘保险箱’似的。”赵某交代,2015年10月至今,有17个晚上他通过拉车门方式,在新河、泽国等地盗窃车内财物,作案11起,盗窃金额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最多一次2000元,累计5000余元。

  好吃懒做发不义财

  经进一步调查,赵某从云南来到千里之外的温岭新河,原本打算找份工作干干。他想找份高收入的工作,可自己学历能力不够;那些又苦又累赚钱不多的他又看不上,高不成低不就的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为了打发日子,他终日泡在网吧,没钱了,就趁着夜深,拉开没上锁的车门,盗取车内财物,以此维持开销。

  根据赵某交代的案情,民警发现,一些被盗车辆的车主并没有报案。新河派出所侦办民警说,“由于这些车主觉得被盗金额不多,怕麻烦,没有选择报案,这变相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请失主尽快到新河派出所报案。”同时,民警提醒广大车主,下车时注意检查门窗是否锁好,不要在车内放置现金及贵重物品等,尽量把车停在有监控的位置,就算停在自家门口也不可麻痹大意。

  目前,新河派出所已经联系了部分失主调查核实。赵某因盗窃已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原标题: 忘锁的路边车,成了小偷的移动保险箱

标签: 新河 盗窃 车内 保险箱 路边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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