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一起为台州首部地方法规建言献策
《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举行立法听证会
2016年01月06日 来源: 台州商报 记者陈佳乐

  昨天,记者从市法制办获悉,《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台州第一部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月上旬在椒江举行立法听证会,本市居民和有关单位都可以申请参加听证或旁听,报名截止本月22日。

  市容和环境卫生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紧密。此前国家和省里虽然有相关立法规定,但更多是从面上进行规范,我市亟需制定一部具有本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多城同创”、“一都三城”建设提供更明确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今年3月15日,《立法法》修改,地方立法权扩至所有设区的市。7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正式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3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确定把《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台州第一部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增加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会同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行立法听证会。

  本市居民和有关单位都可以申请参加听证或旁听。其中听证代表人数不超过20人,旁听人数不限。

  有意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台州政府法制网”下载《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或者《旁听人员报名表》,于1月22日前,以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告知姓名、职业、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报名作为听证代表的,需同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或者意见概要。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抽签等方式确定听证代表。

  报名电话:88511629传真:88510966

  邮编:317000

  电子邮箱: tzfzb88511629@126.com

  地址: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台州市行政大楼六楼)

  链接

  ◆《征求意见稿》第十条规定,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责任区是指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场所的一定区域范围,责任区范围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

  ◆《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明确了各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范围。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五条规定,对违法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人采取限制呼入等方式限制有关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七条规定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产生的费用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相关规定执行。

  ◆《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设定了一系列行政强制措施。

  ◆《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了代履行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一些法律责任。

  ◆听证参加人对《征求意见稿》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

  对于以上这些规定,参加听证的你是赞成还是反对?又有哪些意见、建议呢?

 

原标题: 一起为台州首部地方法规建言献策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