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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让“黑户”变合法 少年从自卑走向阳光
2015年11月27日 来源: 台州日报 通讯员 朱来华

  “许主任,多亏你们的热心帮助,使我们的儿子从自卑走向阳光,并顺利考入高中就读,真的很感谢。”日前,当临海市公证处主任许文慧回访一起特殊的公证当事人时,家住江南街道的牟先生和黄女士夫妇仍感激不已。

  这起特殊的公证原委还得从16年前说起。1999年2月26日傍晚,江南街道的陈老汉和尤老太夫妇在村口捡到一个男婴,当时发现这个被丢弃的孩子出生还没多久,且狠心的父母没有为孩子留下任何信息。陈老汉夫妇不顾自己已70岁的高龄,毅然将孩子带回身边抚养,并取名叫陈希(化名),可由于种种原因,孩子一直落实不了户口。

  但随着年纪增大,老两口实在无能力继续抚养这个孩子。经好心人牵线,于2009年12月将已10岁的小陈转给了江南街道的牟先生和黄女士夫妇抚养,小陈也由此改为姓牟。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16岁的小牟面临中考,但其没有户口和身份证就意味着无法取得学籍,也不能参加中考。因此,小牟的性格大变,越来越自卑,不愿与别人交往。牟先生夫妇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江南派出所的建议下,他们抱着一丝希望,一起来到临海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收养公证。

  负责接待的该公证处主任许文慧了解具体情况后,明确告诉他们,只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公证处一定尽最大努力为其排忧解难。为使小牟的户口早日落实,许文慧和同事多次深入当地派出所和当事人所在村及小牟原先就读过的学校,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细心向知情的村干部和村民群众了解有关情况,获取相应证据。在掌握了先后两个阶段抚养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后,主动联系公安部门,依法为牟先生夫妇出具了“抚养事实公证书”,并在公证人员积极协助下,为小牟解决了落户难题。

原标题: 公证让“黑户”变合法 少年从自卑走向阳光

标签: 公证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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