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纪委通报了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今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这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为: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勇违规参与“酒局”等问题。经查,2015年4-6月,石勇出差期间多次参与“酒局”、接受公款夜宵安排和公款超标准接待。2015年9月11日,市纪委给予石勇党内警告处分。
2.三门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小华违规操办乔迁宴、子女婚宴问题。经查,2014年11月8日,陈小华在三门某酒店为儿子操办结婚酒席,实际宴请人数超出规定人数,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同时查明,2009年9月20日,陈小华(时任原泗淋乡党委书记)在三门某酒店操办乔迁酒席,实际宴请人数超出报备人数,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15年6月16日,三门县纪委给予陈小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7月6日、8月27日,三门县委、三门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免去其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3.椒江区人民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茅国元公款旅游等问题。经查,2014年3月26日至31日,茅国元带领学校6名教师在前往贵州支教返程途中公款旅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28日,该校以工会活动名义违规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到酒店聚餐及普发超市购物卡。2015年8月21日,椒江区海门街道纪工委给予茅国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黄岩区秀岭水库管理处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5年,陈俊伟在担任黄岩区秀岭水库管理处主任期间,私自将房租、船费、广告费、卖树款、电费等收入纳入工会账户,违规用于吃喝、旅游以及发放中秋节职工福利等。另外,该单位还涉嫌私分国有资产问题。目前,黄岩区纪委第三工委已将陈俊伟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侦查。
5.路桥区桐屿街道小稠村公费旅游问题。经查,2013年10月25日至28日,桐屿街道小稠村组织了67名党员和村民代表借学习考察名义到桂林公费旅游,对没有外出的47名党员和村民代表,每人发放相应的补贴。2015年7月22日,桐屿街道纪工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任周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临海市江南街道第二小学违规设立小金库、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经查,2014年包永华在担任临海市江南街道第二小学校长期间,从学校食堂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教师各类奖金补贴和违规接待开支。
2015年1月,江南街道江南中心校免去包永华江南街道第二小学校长职务并调离该校;2015年7月20日,临海市教育局决定给予包永华记过处分。
7.温岭市湖漫水库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何顺友、原处长杨振西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间,时任温岭市湖漫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何顺友、处长杨振西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违规上酒上烟,支出费用在该处下属单位市湖漫水库供水有限公司财务账中报销。2015年5月8日,温岭市纪委第三工委给予何顺友党内警告处分,温岭市监察局第三分局给予杨振西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规费用;温岭市纪委第三工委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的该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如云予以诫勉谈话。
8.玉环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党支部书记王小平公车私用问题。经查,王小平在2015年3-4月期间,多次私自驾驶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车处理私事。2015年6月1日,玉环县纪委第二工委给予王小平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8起典型问题,都属于十八大以后、八项规定出台之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要求。对这些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我市横下一条心、严纠“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通报强调,全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中秋、国庆临近,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对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管好业务,又要带好队伍。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发扬啄木鸟精神,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从严从速查处十八大以后、八项规定出台之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顶风违纪违规的问题,并点名道姓地予以通报曝光,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原标题: 市纪委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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