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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大夫被判刑:做黑B超的妇女都得写下“不怪你”
2015年04月01日 来源: 台州晚报 通讯员 葛象慧 记者 张洁

  温岭一名河南籍女子葛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为他人进行节育手术。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介绍,葛某和徐某是一对来自河南的夫妻,葛某虽然学过医,但并不具备医师执业资格。2009年4月,两人合计开诊所赚钱,于是回老家运了台B超机到温岭。一张床,一台机器,一间没有合法执照的黑诊所,就在温岭大溪镇岙增张村一间简陋的出租房里开张了。

  怀孕妇女周某经人介绍来做B超,葛某收取200元费用为周某做了B超检查。检查后,葛某告诉周某怀的是女孩,并说可帮忙打胎,一心想生儿子的周某同意了。

  葛某夫妻行事谨慎,过段时间就会换个地方。每个来做B超的妇女都被他们要求在笔记本上写下“不怪你”三个字并签名,以防B超检查结果出错被追究责任。直到2010年10月26日黑诊所被执法机关取缔,B超机、缩宫素注射液等药品被查扣,笔记本也成了葛某夫妻犯罪的铁证。

  案发后,丈夫徐某于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葛某潜逃在外,直到2014年12月11日,葛某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上交非法所得3万元。

  据法律规定,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葛某与人结伙,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并实施终止妊娠手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应依法惩处。

 

  

原标题: 做黑B超的妇女都得写下“不怪你”

标签: 有期徒刑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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