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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虚假广告”如何依法维权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 台州商报

  在广告中:夸大事实、虚构效果、隐瞒真相、PS修改、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都是虚假广告。

  《广告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均对“虚假广告”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性规定。但是,各行业当中夸张的、失实的、虚假的广告层出不穷。

  如果消费者遭遇“虚假广告”,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得区分情况,找到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如果因为“虚假广告”产品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有纪念意义的物质损失的,建议消费者提起侵权责任之诉,因为侵权责任之诉与违约责任之诉相比,违约责任之诉对精神损害赔偿主张可能存在现实的障碍。而且侵权责任之诉,对于消费者来说,赔偿的额度更高。

  消费者如因为“虚假广告”遭受财产损失的,在举证上存在一定困难的,建议以“商业欺诈”提起违约之诉,这样对消费者来说,在举证责任的承担上压力较轻。

  2.消费者可以选择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向工商部门举报、向媒体求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多种途径。

  3.建议消费者在日常消费的过程中,保留相关单据(发票、收据、说明书、质保证明、三包凭证等等),对于纸面的广告也应当保留,特别是广告中包含有特殊内容的(比如产品功效、认证、标准、代言人等等)。对于经营者的“承诺”,也应当注意保留相关凭据。

  4.消费者可以根据情况的不同,提出相应的索赔主张。

  律师卢俊

 

原标题: 遭遇“虚假广告”如何依法维权

标签: 维权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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