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电子商务企业违法失信 今后将会处处受限
2015年01月26日 来源: 钱江晚报

  近日,由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杭州)发起,国内电子商务企业、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自愿参与的公益性、非盈利性组织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以下简称共享联盟)在杭州成立,电子商务行业的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将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对于下沙越来越多的电子商务企业来说,是一个重要消息。

  目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分散在政府监管部门、电子商务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各个单位中,这些单位之间缺乏互联互通机制,“信息孤岛”现象突出。成立信息共享联盟后,通过互联互通,电子商务企业之间可以及时交流传递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内部质量管理信息。

  据介绍,信息共享联盟为公益性、非盈利性组织,业务工作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指导。联盟秘书处设在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杭州)。

  首批联盟成员单位包括阿里巴巴、京东、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杭州市电子商务协会、清华大学、中检集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浙江省质监局、上海市质监局、广东省质监局等。

  联盟成立后,根据章程要求,共享联盟将通过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和机制,提高信息利用效率,为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和监管部门预防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提供服务,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据了解,2014年前3季度,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1.8万亿元,同比增长49.9%,网购用户达到3亿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但是,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相比,质量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有媒体调查显示,41.9%的网购维权者投诉卖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本报记者林雨晨

 

原标题: 电子商务企业违法失信 今后将会处处受限

标签: 信用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