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自留地变成山路,温岭的曾先生事先却不知情——
镇里表示,村里已经就补偿问题进行过协商
南岙村回复:拓宽山路用了3户人家的自留地,将按照面积进行补偿
自家的自留地变成了路,自己却不知情。这样的情况,温岭的曾先生就碰到了。日前,曾先生打进本报维权热线81812315反映,称他在温岭城南镇南岙山上有块自留地,去年11月开始,南岙山的码头开始兴建,由于要让工程车、运沙车等通行,自家自留地的树被砍了个精光,建成了路。
“我知道建码头是好事,但是他们在建之前总得跟我打声招呼啊。”曾先生说,他为此找了很多部门,但一直没得到个结果。
自家的自留地变成了路,曾先生事先却没得到消息
曾先生今年72岁了,他在南岙山上有一块1.5亩的自留地,种满了松树,因为年纪的关系,他没法天天上山,只是偶尔上去看看。可是去年11月份,曾先生从别人口中听说,自己自留地上的松树全被砍了,自留地也变成了一条山路。
“那是别人跟我老婆说的,我一听了,就上山看了,树全被砍了,根本看不出之前的样子了。”曾先生说,事先没人跟他说过要用他家的自留地,所以当他确认自家的自留地变成山路后,他十分气愤。
打听之后,曾先生得知,因为南岙山在建渔业码头,但是工程车等无法通行,所以才用了自家的自留地,造了路。
“建码头,这事我知道,但是要用到我的地话,最起码也得跟我说一下吧。”曾先生说,他自己也是讲理的人,如果有人事先跟他说,他也是会同意的。
曾先生说,他问了多个部门,但总没人处理这事
曾先生说,在看到自家的自留地变成路后,他的第一反应是报警。
“我就打了110,他们也来看过了,但是说这事不归他们管,让我去国土所问一下。”曾先生说,他听了民警的建议后,就去了温岭市城南镇国土所,“那边帮我查了一下资料告诉我,这个码头工程确实已经审批了,但是这条路并不在审批范围内。”
之后,曾先生又去找了镇里的相关工作人员。
从11月份到如今,曾先生说一直没有人来跟他具体协商此事。“既然现在地已经用了,总得告诉我,这块用地到底是什么性质吧,是租还是调剂呢?如果是调剂,那总得给我一块差不多条件的土地吧。”曾先生说,这次造路用到的自留地除了涉及到自己家外,还有村里两户人家,“一共2亩左右。”
记者实地调查,新路造好已有2个多月,主要供工程车通行
近日,记者跟随曾先生来到温岭市城南镇南岙山,这里正在兴建渔业码头。在山上的村民告诉记者,因为南岙山这边的水比较深,靠船比较方便,所以才将码头选址在这边。
“码头建好之后,对附近几个村都是有益处的,台风来的时候,这里也可以作为避风港。这个工程是审批过的,是重点工程。”该村民说。
而在该兴建的码头附近,记者也看到了一段刚造好的山路,曾先生说,这原本就是他家自留地的所在地。
“原本这里也有一条小路的,就在旁边,但是车子过不来,只有人可以走。”为了验证自己的话,曾先生从随身的袋子里掏出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你看,这个里面都有写着。”
在曾先生提供的林权证上,记者看到曾先生家的自留山面积为“壹亩伍分肆厘”,位于“城南镇南岙村”,林地使用期为“长期”。
在采访过程中,几辆工程车恰好从该路段驶过。附近采石场的师傅告诉记者,这些并不是他们的车辆,而是码头工程所需要的运沙车、工程车。
“我们的车子都不从那里过的。”同时,该师傅说,该路段造好已有2个多月的时间了,“之前确实只有一条小路,就在那条大路的下面。”
镇里表示,村里已经就补偿问题进行过协商
曾先生的自留地究竟是被征用了?还是被租用了呢?为了了解相关情况,记者联系到了城南镇分管副镇长李义。李义告诉记者,南岙村在建的确实为渔业码头,但这工程并不是市里或者镇里的重点工程,而是村里自己的工程。
“村里向上报审后,市里财政做了部分补贴;至于土地的问题,一直是村里自己负责的。”李义说,这事他原本也不清楚,在问过村里后,村里回复已经就补偿问题进行过协商,但是因为村民相互之间土地的界限不清楚,所以才导致问题一直拖延到现在。
至于“事先没有通知”的情况,李义表示,村里应该在开工之前通知村民,“这是一般程序,都会这么做的。”
为了让记者了解详细情况,李义帮忙联系了南岙村村委会主任孔庆堂。
南岙村回复:拓宽山路用了3户人家的自留地,将按照面积补偿
随后,记者见到了南岙村村委会主任孔庆堂。一见面,孔庆堂便告诉记者,村里并没逃避责任,不跟曾先生联系,而是从曾先生向村里反映后,他们便一直在协商处理这个事情。
“在用地的时候,村里确实没有事先告诉他,这个我们是承认的,也承认这是不对的。”孔庆堂说,对于这块地,村里打算长期使用,“村里有不少船只,船只多了之后,这个避风港就太小了,每到台风来的时候,村里的船只只能去停靠别的码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村里才决定建造一个码头。建造渔业码头对于村民来说都是有益的,而渔业码头建设费用超过了250万元,这块地是用来修路的,除了造码头外,以后也可以用。”
孔庆堂说,在曾先生的自留地边上,原本就有一条小路,但是工程车等车辆无法通行,所以他们对小路进行了拓宽,“其实也没有用多少地,对村民的影响不大。”
孔庆堂说,因为拓宽山路用了3户人家的自留地,所以在补偿之前,需要3户人家自行划分界限,然后他们再来丈量,按照面积进行补偿。
“目前村里给出的标准是每亩2.6万元,这是征地的补偿标准,当然村民也可以选择租用的形式,这个费用可以再协商。”孔庆堂说,因为村民一直没有将界限划分完毕,所以他们也无法进行丈量和补偿。
“这个事情我们也会抓紧,让他们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尽快把这个事情解决掉。”孔庆堂说。
原标题: 土地未告知就被改成路,这赔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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