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产权侵权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态势。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最近五年,市中院办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517件,二审案件18件。随着我市一些行业,如黄岩的电动车塑件行业,温岭的泵与机电行业等行业自主创新能力越来越强,专利数越来越多,外地企业侵权的案例逐渐增多。
“一些案件,在法院一审判决之后,被告仍加紧大量生产涉嫌侵权产品,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必然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判决也将成为一纸空文,难以执行。”市中院民三庭庭长袁晓贞说。
在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保全制度对于知识产权案件中所蕴含的无形价值的保护具有显著作用。袁晓贞表示,我市企业可以利用保全制度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近日,市中院就大胆实施行为保全,帮助黄岩一家电动车塑件企业成功维权,也为我市企业维权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
这家电动车塑件企业投入500多万元,请来意大利设计师,前后花费了半年时间,设计了一款全新外观的电动车,并申请了专利。但是,新研发的产品没有开始生产,产品外观就已经被江苏无锡的一家企业所仿制并委托黄岩一家塑件企业制造模具。
“电动车这个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非常快,如果你的产品外形过时了,销路一下子就没了。所以,企业研发投入很大,行业里的竞争也非常激烈。”黄岩电动车塑件行业协会秘书长杨秋来说,如果侵权的产品开始生产销售了,抢先占据了市场,那么就算后来官司打赢了,研发企业的损失也很难挽回。
“如果这套模具运出了台州,给企业造成的损失难以想象。”杨秋来说。他说,协会曾经眼睁睁地看着四套模具被运走而束手无策。如去外地打官司,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
袁晓贞说,“行为保全”适用于这个案例。在市中院的保全措施实施后,涉嫌侵权的模具被查封。随后,两家企业达成了和解协议,涉嫌侵权的模具被销毁。
袁晓贞认为,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在处理此类纠纷过程中,采取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诉讼保全措施将会变得更加频繁。保全制度可以从源头上制止侵权行为,有效避免出现权利人赢了官司却输了利益的尴尬局面,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标题: 避免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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