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已故“国学大师”南怀瑾次子南小舜去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状告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书城长宁店等侵犯其父著作权,索赔近千万元人民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2012年9月,南怀瑾辞世,其生前著有《论语别裁》、《孟子别通》等70余部作品。南小舜称,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相关作品继承权。可是,去年11月,南小舜发现,复旦出版社与老古文化公司在其签订的《南怀瑾著作再版合同书》中约定,将本该由南怀瑾享有的24种著作和《南怀瑾选集》的版权费,直接给付给老古文化公司。南小舜还发现,复旦出版社分别于2008年5月、2009年1月、2010年1月与老古文化公司签订《南怀瑾著作再版合同书》约定版权费,而南怀瑾只收到过2008年版权费。
今年7月,南小舜在上海书城长宁店购得一套《南怀瑾选集》,并得知该作品已于去年5月印刷出版了二次,但南怀瑾及原告并未收到过版权费。
南小舜认为,三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向原告支付合理开支30余万元,复旦出版社、老古文化公司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近千万元。法院方面表示,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7月26日,记者曾以“《南怀瑾选集》著作权之争”为题,报道过南小舜状告瑞安新华书店和复旦出版社。去年4月17日,南小舜以瑞安新华书店和复旦出版社侵害其著作权为由,向瑞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停止复制、发行《南怀瑾选集》。瑞安法院一审审理后,南小舜胜诉,复旦出版社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南小舜要求复旦出版社和瑞安新华书店停止侵权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南小舜在一审阶段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 状告复旦出版社等侵权 南怀瑾之子索赔近千万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联系电话: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