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我市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在椒江、路桥、三门进行试点,确保至2015年年底,实现全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不管是市民的用电用水、办理房产证,甚至在办理小额贷款方面,土地证都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利,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通过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依法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也赋予其更多的财产权利。
据了解,今年浙江省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求在2015年底实现农村宅基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为此,市国土资源局专门印发了台土发【2014】46号文件《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并在椒江、路桥、三门三地的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以椒北为例,椒北有14个行政村,我们进行片状管理,工作人员按村子来,挨家挨户上门进行土地证登记发证。”工作人员说。
不过,不是所有的农村宅基地都能确权登记。据介绍,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对于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须在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使用现状,认定合法后,方可走程序并确权登记发证。
原标题: 我市试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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