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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扣证刚领回 不满一周被吊销
2014年11月02日 来源: 台州晚报 通讯员 林贻高

  孙某酒驾被交警暂扣驾驶证半年,半年后刚从交警队领回证5天,然而,又酒后开车,被交警逮个正着,这次的处罚将“升级”了,除了要拘留5日、2000元罚款外,驾驶证还被吊销并且两年内不得再考取。

  温岭市横峰的孙某是一位企业老总。在今年4月10日深夜,孙某因酒驾在温岭保塔路被交警当场查获,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并扣证6个月。10月10日,孙某一大早就来到交警队排队领证,因为这是他驾驶证暂扣期满的日子。

  10月15日凌晨,孙某又酒后开车,开出不到1千米就被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测试是酒后驾驶。

  10月25日,孙某主动前来交警队接受处理,对自己再次酒后驾驶懊恼不已。新交规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考取任何机动车驾驶证。

  新交规从2011年5月1日实施以来,温岭交警截至目前已查处了52名再次饮酒后驾驶的司机,查处饮酒后驾驶6311人,查获醉酒涉嫌危险驾驶的驾驶员664人。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人人争做文明安全驾驶员。

 

原标题: 酒驾扣证刚领回 不满一周被吊销

标签: 酒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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