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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劳动者获1.6万补偿费
2014年08月19日 来源: 台州商报 通讯员 朱来华 记者 章 韵

  今年3月,来自贵州省兴义市白碗窑镇戈多村34岁的陈女士,经他人介绍进入临海市亘城工艺品有限公司工作,从事彩灯灯座的加工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5月26日,陈女士在上班时不慎被冲床挤压,右手食指受了伤,车间主管石先生和同事立即将陈女士送到临海市东城骨伤医院进行治疗,拍完片子后,医生判断陈女士为食指末节指骨骨折,指端皮肤软组织缺损。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先生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也赶到医院看望陈女士,并为她预缴了治疗费。通过半个月时间的医治,陈女士的伤口基本愈合,而该公司也为其支付了5700元的医疗费用。

  其后,陈女士与该公司负责人郭先生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陈女士要求公司给予赔偿除医药费外的经济损失18000元,但郭先生只愿赔偿4000元,双方协商无果。

  今年6月,陈女士向临海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诉求,要求临海市亘城工艺品有限公司一次性处理工伤事故赔偿问题。为妥善解决这起劳动保障纠纷,临海市劳动监察部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询问,就双方的劳动用工、生产经营、工作环境、事故发生和处理要求等情况开展调查笔录,并结合当事人的意愿,将这起工伤纠纷案件交由临海市大洋街道人民调委会予以调解。

  经过依法、平等和公开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自愿达成协议:由临海市亘城工艺品有限公司承担受伤员工陈女士的全部治疗费用5700元;补助给付陈女士生活费和治伤期间的工资等16000元。双方不得再为此事主张任何权利。按照协议履行的方式、期限和地点等规定,7月25日,陈女士顺利从大洋街道人民调委会如数领取了补偿金。

 

  

原标题: 经调解,劳动者获1.6万补偿费

标签: 劳动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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