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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今后买散装汽油要实名登记啦
2014年08月13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昨天,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我市将规范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即日起,全市加油站将实行散装汽油实名购买。也就是说,今后,市民如要购买散装汽油(加油枪加注到非车辆油箱中的销售汽油行为),需要凭证明办理相关手续。个人需要购买的,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实名登记表上登记后,可以直接购买。没有有效身份证的,必须凭公安派出所开具的购买证明,再到加油站购买,并登记。

  如果是单位需要购买的,经办人要准备好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里,要注明用途和数量)、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然后,再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购买证明,才能到加油站购买。而在购买时,经办人还需要在实名登记表上登记相应的信息。

  届时,加油站会认真查验相关证明,对不提供证明和证明不全的,一律不给加油。此外,通告还要求,严禁加油站给非法上路的车辆,如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加注汽油,严禁向塑料容器加注汽油。

 

原标题: 市民今后买散装汽油要实名登记啦

稿源: 台州商报 作者: 记者 陈 霜  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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