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纪检系统干部日前透露,上月底落马的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长武长顺,或涉嫌利用其多项专利在天津智能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中牟取不当利益。从1999年到2013年间,武长顺发明及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它们大都与警务工作有关,且被大规模用于天津的交通领域。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利”。而唯独“专利”显得“高大上”。在注重知识产权的国家,专利拥有者通常被认为是有头脑、有思路、有智慧的人才。在此语境下,“技术型官员”“研究型官员”往往给人以高雅的形象,如果再来顶博士帽子,就更完美了。
天津市前公安局长武长顺,就是这样的官员。不仅头顶博士帽,还在多所知名大学兼职教授和研究员,“理论成果”丰富,专利发明数量也相当可观。乍看起来,武长顺的人生轨迹基本是“官场里教授做得好”“教授圈里官当得大”的最真实写照。但是,在当教授和当官并不冲突的当下,这种身份重合显然不是最让人揪心的。真正让公众愤怒的,是一些官员用公共权力衍生出形形色色的腐败新变种。
作为腐败新变种的“专利腐败”,在武长顺身上有了最突出的佐证。看到天津已有721个道路交口安装使用武长顺领衔发明的“99型整屏分段交通信号灯”的报道时,许多人明白了“技术型官员”“研究型官员”存在的真正缘由。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60万人申请相关专利,但能转化为生产力、运行到实际生活中的极少。而《专利法》规定,专利所有权属于单位或公司的,专利推广应用后,发明人一般可获得2%到3%、最多不超过5%的报酬。除去政府对相关专利发明的直接补贴外,专利发明人在专利推广中的报酬,想必也非常可观。
武长顺能够成为多项专利的领衔发明人的真正缘由,或许只是为自己的权力套现找一个看似合理的出口。专利如果是清汤寡水,相信没有几个人想沾边,可专利一旦得以推广,尤其在一个地方通过权力强行推广,背后的利益可能就会超出一般人的想象。虽然武长顺有没有通过专利获取回扣、通过专利谋取了多少利益暂未可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权力得不到约束,权力就会变现成许多“利”。直接一些的会变成现利,隐蔽一些的则可能先变成“专利”再变成现利。
“权力变现专利”的事实,再一次说明,不受制约的权力是极有可能刷新人们对腐败的认识。即便是再“高精尖”的科技发明,也可以伸进脚去。除此之外,还需要警惕的现象有许多,比如,一些官员成为了所谓的著名诗人、文学家,还有一些官员成为了书法家、艺术家,这些也容易变种为一些权力套现的具体形式。
杜绝腐败新变种不断涌现,就要真正让权力入笼,让监督与腐败赛跑。《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但官员申请专利到底算不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却并不明确。可见,《公务员法》等应对公务员尤其官员申请专利等行为有所规范、制约。一言以蔽之,只有约束好权力,才不会有名目繁多的“利”。
原标题: “权力变现专利”是腐败新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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