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入刑案。
今年1月16日晚,临海市环保局对白水洋镇桥西村的一家电解加工点进行了查处。执法人员发现,该电解加工点产生的含有重金属成分的酸性废水,未经任何有效处理,直排到车间外面的沙石地。执法人员对废水样进行采样,结果显示,重金属总铬指标为6.55mg/L,超标3倍以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据了解,这是自2013年6月8日“两高”发布司法解释以来,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因污染环境罪入刑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高某的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法院将择日对其进行宣判。
原标题: 临海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昨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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