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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些大学生“试药族” 因贫困不惜用身体去冒险
2014年08月10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武汉一些大学生“试药族”

  因贫困不惜用身体去冒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国家的药物在中国申请上市前都要进行临床实验,证实安全有效后才能正式上市。临床试验总共四期,其中第一期研究对象为健康人,后三期研究对象均为适应症患者,这群健康人也就是试药人。

  但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大学生因为贫困、缺钱等原因,完全不顾三个月只能试吃一种药的相关规定,成为了专职试药人,为健康埋下隐患。

  “试药人”在卫生法学界的专有名词叫“受试者”——即人体实验中的实验对象。据统计,目前有60多家跨国企业在我国进行近百个项目的临床试验,直接参与者数万人。记者在采访之前也没有想到,医院的试药人中不少都是大学生。

  年轻的大学生愿意为医学做出贡献本来值得称赞,但令人担忧的是,他们有些人完全不顾三个月只能试吃一种药的规定,不断变换医院去试吃新药,而这样做最大的弊端是,给身体带来了无法预知的影响。

  其实大多数人,记者在跟他们聊的时候,他们知道国家有要求,但很多人并没有严格遵照这个规定,最多的时候可能会做三到四次,也就相当于每个星期差不多要做一次。据了解,现在武汉就有三四家医院可以同时接受试药,记者接触到一个做了十几次的大学生,他的实验是各种不同的药物,包括癫痫、心脏病等种类的试药。他说他没有很明显的身体变化,但是他现在感觉他的免疫力下降了,容易感冒什么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大学生之所以冒这样的风险,就是为了钱。有六成大学生“试药族”是因家庭比较困难,短时间要得到钱,其中以年轻人居多,特别是像毕业了一两年、两三年工作不稳定,收入不稳定的群体也比较多。

  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郑雪倩认为,要想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医院之间建立试药人信息联网就势在必行,这样既保护了试药人的健康,也能真正了解到新药的效果。

  郑雪倩说:“为什么要间隔三个月?一是考虑有一段时间药物对体内有一个排泄期。另外,也是考虑要影响这个药的效果,将来应该有一个计算机的联网,每一个医院都应该输入到计算机里。再比如说药监局那里有没有备案的网络,像当他选择受试者的时候,应该可以了解他的信息,可以监控到他是不是超过了时间。”据中国之声

原标题: 武汉一些大学生“试药族” 因贫困不惜用身体去冒险

稿源: 今日早报 作者:  编辑: 王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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