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财经 > 商业 正文
《办法》出台,五类群体可以申请公租房
2014年08月07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临海市的公共租赁住房自开建以来,一直是城市“夹心层”们最关心的话题。近日,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经临海市十五届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同意,《临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并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共租赁房面向哪些群体?依照《办法》规定,城镇低收入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引进人才这5类群体,都可以申请公租房。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首度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据了解,外来务工人员想要申请公租房,需要在临海公安部门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并且,在临海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现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及以上;在家庭人均年收入上,要低于34283元。

  《办法》还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承租人需要在租赁期满后继续承租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在租金方面,公租房实行租补分离制度。租金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由发改(物价)会同财政、建设部门综合考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成本、供应对象支付能力、市场租赁价格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租金标准在租赁期内可以随上述因素进行适当调整。而具体租金的数额,还尚未发布。

  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假如承租人将公租房转租了,或者把公租房连续闲置6个月,或者有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的行为,那么相关部门将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该租房人也将在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其行为也会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原标题: 五类群体可以申请公租房

稿源: 台州商报 作者: 记者 吴世渊 通讯员 曲 乐  编辑: 王未未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相关稿件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