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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主承诺不再在家中宰卖活禽
2014年08月06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椒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昨日上门检查

  前天,“民情365”记者暗访发现,椒江区白云街道花园新村内,暗藏活禽宰杀买卖。一对中年夫妻通过在花园菜场的冷冻鸡肉摊位,招揽客人,再到小区自己住房内挑选活禽宰杀出售。

  昨天上午,根据记者的报道,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来到了花园菜场。面对执法人员,偷偷出售活禽的摊主并不承认在家中私自宰杀家禽出售。

  当天下午,花园新村所属白云街道办事处也派了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对摊主夫妻进行劝导,希望他们自行关闭家里的活禽买卖生意,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执法人员现场告诫女摊主不得宰杀出售活禽,摊主承诺以后不再在家中宰杀活禽出售。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设置活禽定点屠宰厂(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同时,该办法第13条规定,在活禽交易市场外从事活禽交易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处理。

  接下来几天,执法人员还会继续对该摊主家的情况进行查看,以防其继续偷偷宰杀售卖。如果这对中年夫妻继续在小区宰杀出售活禽,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其进行查处。

  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后将加强宣传,引导市民改变消费习惯,同时将强化监督,落实杀白上市禽产品交易的进货查验制度。凡上市交易的,一定要具备“一证两标”,即动物检验合格证、检查合格标识、生产企业的检验信息标识。

  为确保家禽食用安全,今后,主城区市场上合格的杀白禽将佩戴检疫脚环,方便消费者购买时辨认。

  自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菜场不准出售现杀活禽之后,椒、黄、路三区都开始统一建设集中的活禽屠宰场,以满足主城区的家禽供应需求。

  而截至目前,椒江区的活禽屠宰场尚未建立,这也是摊主在小区里面宰杀出售活禽的主要原因。

  据台州市畜牧管理局副局长杨启武介绍,目前,椒江区的活禽屠宰场还在选址中,屠宰场所需的土地都还没有得到落实,建好更是遥遥无期。

原标题: 摊主承诺不再在家中宰卖活禽

稿源: 台州晚报 作者: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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