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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开消火栓取水,违法!
2014年08月03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7月28日上午,台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消防员行车途径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时,见一辆工程车停靠路边,一名男子用扳手打开消火栓的盖子进行取水时,当即停车上去阻拦。

  “你是哪个车队的?擅开消火栓取水,你知不知道这种行为违反《消防法》,是要受处罚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因为天气太热,水箱水不够,才应急取一点……我保证下次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见消防员上来,该男子连忙关上消火栓,并将扳手、水带主动上交给消防员。

  鉴于该男子态度良好,且还未开始取水就被发现,情节较轻,执法人员将扳手和水带没收后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同时告诫车主下不为例,如再发现定当严肃处理。

  针对消火栓的水被盗事件,台州市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及时制止违法行为,避免经济损失,确保公共用水安全,他们将进一步严查消防用水盗用现象,将违法违章用水行为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系统,同时,市民如果发现有人盗用消火栓取水的现象,请拨打电话96345举报。”

  警方提示

  盗用消火栓的水,有时候操作不当,会损坏消火栓,导致火灾发生时,消火栓无法正常为消防车供水,延误救援时机。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因此,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开启,使用或破坏消火栓均属于违法行为,对情节较轻的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窃水及破坏消火栓的行为,可以按盗窃罪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定罪处罚。

  

 

原标题: 擅开消火栓取水,违法!

稿源: 台州晚报 作者: 通讯员 安丽娜 何文斌  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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