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内衣、盗内裤,除了此类心理稍逊健康的小偷外,还有一种贼同样让人哭笑不得,那就是自作聪明将所偷之物重新卖给失主获取利益的人。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三个被告人共同盗窃鱼干并将货物重新卖给失主的案件。
被告人李某原系某商贸公司的冷库看管员,他伙同被告人陈某、佟某(均系化名),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连续2次让小伙伴深夜潜入冷库,盗窃失主王某储放于该冷库内的棍子鱼、黄花鱼、白条鱼等鱼干3箱,共计54千克,价值人民币4500余元。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三个被告人事后竟然动起了将赃物“返销”失主的想法。第一次“返销”行动的侥幸成功,让他们尝到了利益的甜头,想不到第二次准备旧计重施时被失主王某识破,三人一同被带进了派出所。
案发后,三个被告人共退出赃款1850元,并赔偿被害人损失500元。审理法官认为被告人主动退赃并赔偿损失,又系初犯,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判处,最终以盗窃罪均判处三个被告人单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件虽小,但其中也蕴藏着巨大的危机意识。据进一步了解,本案中的三个被告人父母常年在异地拼命赚钱,不顾自己的辛劳,只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好好读书,摆脱穷苦的生活,过上好日子。本案中三个被告人皆读到高中后便放弃了学业,选择了外出打工。起初,三个年轻人都有较为稳定的工作,陈某是一名厨师,李某是一名冷库看管员,佟某是一名保安,尽管薪水不高,但是温饱尚可解决。可是,在金钱、欲望等消费元素狂飙突进的环境中,他们渐渐迷茫于如何在城市中“安放”自己的青春。贪念,让他们不再满足自己那微薄的薪水,而是通过“轻松”的方式来不劳而获,最终令自己走入了犯罪的深渊……
因一时的虚荣和贪婪而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终究会应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原标题: 小偷自作聪明将赃物返销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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