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厂方和车间承包人一起赔了3.3万元
2014年07月28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来自贵州省织金县鸡场乡的刘先生系临海市某动力配件厂冷作车间承包人。因生产需要,今年2月17日,刘先生雇用云南籍民工叶先生等雇工为其加工“挖沙铁斗”,并口头约定,该厂每月将冷作车间的加工费全部支付给承包人刘先生,再由刘先生支付其工人的工资。

  5月8日下午1时左右,叶先生在上班作业时,不幸被钢板轧伤,造成其右脚大脚趾和第二脚趾骨折。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5800多元。叶先生认为,自己在工作时间不幸受伤,而且因此误工几个月时间,所以,作为雇主的刘先生应该负责赔偿。刘先生表示,他承包的冷作车间属于该动力配件厂的一部分,虽然自己雇用了叶先生为其工作,但用人主体是该配件厂,况且每月的加工费都是由厂里支付的,故厂方也负有赔偿责任。而该动力配件厂的法人代表蔡老板认为,冷作车间已承包给刘先生,那么,该车间的工人受了伤理应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经临海市大洋街道人民调委会工作人员协商,三方当事人终于自愿达成协议,由该动力配件厂及承包人刘先生分别赔偿给叶先生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交通费、住院陪人费、后续治疗费等19500元和14000元,叶先生自愿放弃其他诉求权利。

 

  

原标题: 厂方和车间承包人一起赔了3.3万元

稿源: 台州商报 作者: 通讯员 朱来华 记者章 韵  编辑: 罗亚妮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