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孪生兄弟“李代桃僵”做虚假鉴定
2014年07月26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为逃避300万元借款的担保责任,孪生兄弟“李代桃僵”在鉴定所对借条担保栏上的签名、捺印做虚假鉴定。7月17日,这起案件终归逃不出恢恢法网,黄岩法院判决,担保人王某某不但要依法承担300万元借款的担保责任,还因妨碍法院依法及时审理案件被处以1万元罚款,司法拘留10天。

  去年2月9日,徐某因还贷需要由张某、王某某担保向符某借款300万元,并出具一份借条。当日,符某将这笔钱通过银行转账和存款方式分批汇入徐某账户。

  但过了约定日子,徐某并未还款付息,张某、王某某也未承担担保责任。符某随后向法院提诉。

  同年5月,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徐某和张某经传唤没有到庭,而王某某却喊冤,称自己只是为借款牵线搭桥,未作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捺印,并申请对自己的签名和捺印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表明,“王某某”签名字迹处红色指印不是他本人捺印,而“王某某”签名字迹倾向他本人书写。这也意味着,300万元借条上的担保人“王某某”并非眼前的王某某。

  去年11月27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徐某照例未上庭,王某某也没来,但张某来了。他表示,王某某在借条上签字、捺印是他亲眼所见。同时,他还提供了一段司法鉴定后他与王某某之间的通话记录,王某某私下承认自己对指纹鉴定花钱造假。

  经办法官多次赶赴各家银行调取王某某留存银行的各类申请书上的签名及指纹。今年6月的一天,王某某终于承认,借条上“王某某”的签名、捺印是自己所为,为逃避承担保证责任,他指使孪生兄弟“李代桃僵”到鉴定所进行笔迹、指纹取样,使得鉴定所作出错误判断。

原标题: 孪生兄弟“李代桃僵”做虚假鉴定

稿源: 台州日报 作者: 记者 苏佳佳  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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