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一对夫妻到法院闹离婚,法官审理后判离:女方获得房子、地皮等家庭财产;男方则获得女儿的抚养权,以及未还清的贷款等家庭债务和债权。而让男方颇感离奇的是,判决生效后,审理法官随后调任该院执行局,对判决中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数月后与女方登记结婚。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4日开庭重审了这起离奇的离婚案,将择日宣判。(7月22日新华网)
这起离奇的离婚案令人想起那则老掉牙的伊索寓言:一只狐狸给两只小狗分肉。狐狸一会儿撕左边的肉,一会儿吃右边的肉,原来一大块肉越来越小,两只小狗面面相觑。狐狸抹抹嘴:“我的任务完成了,你们吃到相等分量的肉,真正做到了绝对公平!”
诚然,法官也是人,男大当婚,无可厚非。但这起离婚案的蹊跷之处就在于,直接审理此案的法官为何偏偏娶了离婚案件中的女方当事人?此前的判决何以对女方大为有利?更值得追问,判决生效后,审理法官竟然调任该院执行局,对判决中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后与女方登记结婚,究竟是“正常调动”,还是有“贵人相助”?审理法官与女方当事人是否早就串通一气,导演了这出“狐狸分肉”的现代寓言?案件已经重审,期待能廓清真相,给公众一个说法。
法官迎娶离婚女拷问司法中立。现代司法理念将法官角色牢牢定位在裁判者上,要求始终保持居中裁判。以超然的态度,坚持被动性原则和中立性原则履行职务行为,不仅是一名合格法官的职业操守,更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在当下的法官生态中,一些法官之所以不能坚守中立,一种情形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地方行政干预要求法官主动介入维稳等其他工作;另一种情形是办“人情案”,所谓“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显然,审理法官在案件判决后迎娶离婚女,有悖于法官超然中立的形象,自然会引起另一方当事人质疑与公众的猜测。
法院系统的司法改革路径明朗,已经启动。在改革中,既要推行法官职业化,使之独立办案、独立审判,又要升级现有的制度规范,定位角色,明晰责任,倡导法官职业道德。具体的说,不仅要从源头上严格回避制度,更从通过审判信息公开,增加案件的透明度,接受全方位的社会监督,同时确立法官审理案件终身责任制,使法官审案始终坚守中立立场,不受任何干扰与利益捆绑。果如是,公众就能从每一件审结的案件中感受到“看得见的正义”,终极“法官迎娶离婚女”的黑色幽默。
原标题: “法官迎娶离婚女”怎样的黑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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