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厦门大学教授吴春明的举报,又有新动向。16日,最早举报吴的“汀洋”称,有一名上个世纪90年代的女学生,也曾被吴诱奸。截至目前,网络上出现、各种渠道能找到的相关女性,应可达到5人,其中称被诱奸的为4人。除“青春大篷车”外,几天来,“汀洋”已找到三名自称被诱奸的女学生,一个师妹、两个师姐。
诱奸事件仍在发酵,真相正在艰难地浮出水面,无论坊间还是媒体都在聚焦吴春明究竟诱奸了多少女学生,以及诱奸女学生违不违法。不能说这些探讨并不重要,但仅仅局限于此,显然忽略了另一重大命题,即吴春明是否还涉嫌其他问题,比如媒体披露的吴春明自己已“承认了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如果学校乃至司法部门查实了吴春明确用科研经费报销开房费,绝非小事。
从法律角度看,用科研经费报销开房费,已涉嫌贪污。目前,尚无法确认吴春明和学生开房费用有多少,其中多少费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此外,除了开房费,还有什么费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数目多少,将直接决定如何领刑。
其实,但凡对科研经费稍有了解的人,都会对“吴春明”们并不陌生。“我感到很愤怒,也很痛心,更加感到十分的错愕、愤怒”,去年10月11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一句话令人感慨万千。万钢错愕、愤怒的背景是,“有关部门正在审查两起涉嫌贪污科研经费大案。”这两起案件一是曾入围中科院院士候选人、时任中科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振豪贪污案,二是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陈英旭被控贪污千万科研经费案。
更让人震惊的是广东科技系统的腐败窝案,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原局长谢学宁、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原副厅长王可炜、原党组副书记张明等科技系统,近50名官员纷纷落马。发案集中在科技资金使用、分配及信息工程发包环节,揭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折射出科技部门审批权力过于集中,科研经费管理暗箱封闭运行、“专业欺骗”和“内行走过场,外行静悄悄”等制度漏洞。如果审批即权力,申请科研经费靠跑动,掌握审批的人就会腐败,真才实学的人却申请不到经费,从而出现“一人盖三床被子,多人没盖子”;如果监管不到位,科研经费就会打了水漂,没有用在刀刃上。
科研经费屡屡被骗,令人唏嘘,按照相关办案人员的说法,由于对科研经费使用监管的缺失,科研经费正日益成为少数人的私人“提款机”。一些所谓科技精英钻制度的漏洞,大肆侵占科研经费,已经形成了一条“吃科研经费”的产业链。好在万钢已经表示,科技部正在建设一个透明且“各部门在一起”的科研信息部署机构,课题立项的内容、结题内容等信息,都将在官网上公开发布,“让同行业、相关企业看看”;还将建科研经费巡视制度,且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至少要在本课题或本单位内部公开。相信有了良好的制度约束,科研经费终能用在该用的地方。
原标题: 诱奸事件,别让八卦遮蔽科研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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