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进入广东省人大审议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拟对食品类小贩实行“划区域、划时段”管理,赋予该群体合法经营权利。
广东通过省人大立法,给流动摊贩“合法”身份,这对缓解城管与商贩间矛盾,具有进步意义。所以,在该《条例》公之于众后,受到公众推崇,人们对此寄予厚望,原因在于它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野蛮执法的出现,能够体现出现代化执法和人性化管理的法治与温情。但出于现实考量,流动摊贩合法化未必能承载公众对城管与商贩“和谐共处”的美好夙愿。
虽然该草案规定,食品商贩只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登记卡而不需到工商部门登记,能给一部分食品商贩带来“归宿感”,申请到登记卡的商贩相当于有了正当经营的“护身符”,能够让其安心地做生意。即便如此,商贩申请流动摊贩合法化登记卡也可能有顾虑之处。街头做生意是种市场行为,必须顺应市场需求和规律,如果“划区域、划时段”都与需求和规律相违背,被正名的商贩反倒没有“黑户”商贩赚得多,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人可能宁愿继续“游击战”。
再说,即便流动商贩合法化取得不错的效果,但能够领取登记卡,拥有合法身份的商贩毕竟只是少数,而根据数据显示,广东全省共有各类食品摊贩近30万家,从业人员共计80多万。在此数据背后,是无数家庭依靠流动摊贩而维持一家人生计的现实。如果最终只有少数摊贩拥有合法身份,这就难保其他商贩不会冒着被城管赶来赶去的风险,继续与城管进行着“斗智斗勇”的游戏。
如此“悲观”论断,倒不是要往积极改变城管与商贩关系的政策“泼冷水”,广东给流动商贩合法地位的举措,体现出人性化和现代管理艺术,对消融城管与商贩之间的“坚冰”能起到一定效果。但如何在艰难曲折中徐步向前,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原标题: 为“流动摊贩合法化”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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