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点,记者跟随执法组赶到“科怡康”椒江体验店。像往常一样,当执法人员进入体验店时,“科怡康”正在给老年人分批讲课。看到有执法人员进入课堂,讲课者就立即停止活动,将老人疏散出来。
“查什么呢?这东西好用、有效果呀。”
“老人健康活动,为什么不支持呢?”
……
从体验店散出来的不少老人,对执法人员表示不解和疑惑,认为不该查处。家住椒江赞杨村杨大爷夫妇俩说,“科怡康”体验店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服务,比他们的儿女还好,所以天天到这里坐坐“神奇电椅”。
“我们只负责讲课的。”当执法人员询问公司负责人及产品销售情况时,体验店人员一概说“不清楚”。
经过现场仔细调查,执法人员找到一张产品销售凭据。随后,执法组立即赶到在市车管所旁边的“科怡康”公司办公点,但公司里空无一人,执法人员无法进行更详尽的调查取证。
“下一步,我们将找公司负责人,作深入地调查,也欢迎市民继续举报。”对于这家“科怡康”到底涉嫌哪些违法行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一位姓郑的处长表示,将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查阅相关资料,依法进行查处。
参与现场执法的小陈告诉记者,目前,对健康营销的行政监管法律存在空白,这为一些社区违法体验店提供了生存空间。随着机构职能的重新调整分配,对保健食品、器械的执法权已划入食药监部门,而食药监部门查处保健品违法行为主要的执法依据则只有一部《食品安全法》。
“如果经检查,销售的保健品或医疗器械并不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性危害,但企业营销方法上确实存在明显的商业欺诈,那么食药监部门的执法就缺乏法律依据。”小陈表示,通常这类案件必须二次移交到其他部门,由此导致监管不同步及取证难的种种问题。
记者从椒江工商局了解到,不久前,针对“科怡康”的投诉,椒江区政府专门召开工商、公安、街道等部门协调会,正在分工查实相关证据。如果通过销售存在欺诈老年人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属于虚假或夸大宣传仪器治疗效果,将按工商和药品食品监督的相关条例进行查处。
“老年人群体性的消费维权正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我们希望每一位银发长者都能生活在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中,能享有真正老有所乐的幸福。”郑处长最后说。本报记者继续关注相关部门的查处结果。
原标题: 是销售欺诈还是夸大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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