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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给6326位残疾人保了免费的意外险
2014年07月10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昨日,记者从玉环县残联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该县投入49万余元首次为全县年龄在18-60周岁且持有《残疾证》的6326名玉环籍残疾人投保了重大疾病及人身意外险,让他们尽享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玉环县残联康复指导中心主任林士勇告诉记者,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无需申报就能享受保险。而在实施这一政策前,该县残联通过乡镇(街道)、村居的核查确认,主动向全县6326位在2014年5月12日满18-60周岁,同时在2014年5月10日前已办理《残疾证》的残疾人赠送这份价值78元的保险。

  记者了解到,保险从6月26日就已经开始生效,但截至7月8日,近两周的时候都没有人到保险公司理赔。

  “怕是大家还不是很了解政策,能报的没去报,这就亏了。”林士勇向记者表示了自己的担心,接下来他们还将通过乡镇(街道)、村居继续一户一户地向参保残疾人宣传普及政策知识。

  据了解,这一份保险的期限是2014年6月26日至2015年6月26日。

  记者了解到,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赔付5万元;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体伤残的(投保前原有残疾除外),根据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确定的伤残等级和给付比例进行理赔,最高以5万元保额为限;理赔时,被保险人需提供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书。

  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在定点医院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先到社保或农医保报销,然后再到保险公司理赔,意外伤害医疗最高赔付1万元。

  如果意外事故发生后因事态紧急,参保的残疾人需就近在乡镇卫生院(社保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急诊治疗的,最长可报销5日急诊医疗费用,且每日以100元为限。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伤害事故除外)在定点医院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先到社保或农医保报销后再给予理赔。

  在扣除社保、农医保、以及其他第三方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医疗费用后,对于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差额部分,则按照相应的比例来进行赔付。疾病住院医疗最高赔付3万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医疗定点医院包括玉环县人民医院、玉环县中医院、玉环县第二人民医院、玉环县大麦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环县坎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但不包括上述医院的分院、社区医疗点、方便门诊、外挂科室等;假如被保险人因病情需要转院到玉环县外医疗机构诊治的,医疗机构的资质必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

  同时林士勇也提醒参保的残疾人员,出险后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案,届时会有专员上门服务,对符合赔付要求的则需提供门诊及住院病历、《残疾证》、理赔申请书等相关资料,之后经理赔核定就能拿到赔款。

 

  

原标题: 玉环给6326位残疾人保了免费的意外险

稿源: 台州商报 作者: 李平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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