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7月8日讯(通讯员 潘欣欣)为报复他人,虚构事实报假警,结果报复不成,还因违法被处罚。7月7月,女子周某因谎报案情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7月6日下午15时48分许,松门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群众举报松门镇西门街某棋牌室有人赌博,值班民警立即处警到该处,未发现赌博情况。15时51分许,又有群众报警称该棋牌室发生打架。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多方取证未发现打架现象。
经查,民警发现以上两个警情均为湖北籍女子周某因琐事与棋牌室老板之间产生矛盾,遂赌气故意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报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周某某谎报案情的行为,浪费警力并干扰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处罚。
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谎报警情、谎报案情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蓄意破坏,更有可能延误公安机关对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及时保护。如果因报假警造成严重后果甚至致使人员出现伤亡的,报警人将构成刑事犯罪。广大市民在拨打110报警、求助或投诉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切莫谎报案情,以免自食苦果。
原标题: 为报复他人谎报案情,松门一女子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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