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7月3日讯(通讯员 朱凌云)在温岭农村,传统的聚“会”是一种互惠互利的民间组织,其成员局限于亲朋好友,聚集的目的是利用会款解决自己或其他会员的困难,会款用途限于个人自身的财产、生活需要,而温岭一个初中文化的农村妇女梁某为谋取利益,将互助会变成了骗人钱财的黑心组织。
在2013年7月20日至2014年1月10日6个月时间里,梁某租用场地大肆聚集“十日会”、“五日会”、“三日会”等,非法集资272万元。7月2日,被温岭市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赌博输钱,跟“会”被骗了
梁某22岁嫁到温岭市松门,育有二子,家庭不算富裕但也幸福美满。梁某迷上赌博后,因为一笔数目不小的赌资,给家庭带来巨大的压力。
“我平时喜欢打麻将,总是输钱,一度我决心戒赌,可总是戒不掉,10多年,我估计输掉30-40万元。”在审讯室,梁某向民警交代说。后来因赌博输钱,她和丈夫的感情也出现了矛盾。
2012年底,梁某受当地会头江某的煽动,参加了标会。“江某对我说,,只要不急着标会,每只标会都可得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会息,等这只会结束,既可拿回本金,不用半年时间就能赚到上万元的会息。”被抓获后,梁某交代说,自己相信了江某,并做了5只会,起初确实如江某所言,每次标会都能得到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会息。
可好景不长,2013年3月份,江某因大肆聚“会”,造成资金链断裂,其所聚的“会”纷纷倒闭,本人也在没有向会员们交代的情况下消失了。
这时,梁某蒙了,4个月的时间里,她在江某处跟“会”亏了近20万元。
最初的想法是补上跟“会”的“窟隆”
为了补上损失,梁某开始仿效江某聚“会”。当初,她认为只要严格管理,把握聚“会”、标“会”中的每一个环节,就不会出现问题。
为了吸引更多的资金,梁某经常向朋友、熟人游说,一开始便聚了10多只“十日会”,会员们也都按时到她租用的场地标“会”,可到了后来,陆续出现一些会员标得“会”款后不来应“会”的情况。
为了维护信誉,她只能另外聚“会”收取会金,用来填补会款漏洞。同时,为了能得到“三分”至“一角”不等的高额会息,继续游说、鼓动村民。
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她共聚集了“十日会”、“五日会”、“三日会”共36只,聚集人数近60人次,“会款”从1000元发展到“1万”元不等。
“为了不使自己聚的‘会’倒闭,在会员不够的情况下,我在自己聚的‘会’里,用‘摇钱树’、‘阿连’、‘阿林’等名义作为会员,补足‘会’的人数。有时手头紧缺,就以这些名义标下‘会’款,应付第二只标‘会’”。梁某交代说。
梁某吸收的会金,大部分用于支付标“会”,部分用于家庭日常开支。不到半年时间里,共吸收资金272多万,最终,因资金链断裂,选择逃跑。
温岭市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3月30日,梁某在箬横被抓获,她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5月6日,被依法逮捕。
民警提醒;投资要理性,非法逐利崩盘不可避免
温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林玉玲说:“2010年10月22日,温岭公、检、法、司四部门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打击“日日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明确规定组织、参与‘日日会’等活动都属于违法行为,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梁某为了应付资金周转,成立了一个又一个会,这势必会出现会套会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崩盘都不可避免。为此,林玉玲提醒广大群众:投资要理性,切勿可盲目。
原标题: 温岭一农妇利用互助会非法集资2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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