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完成审批,这下我家马上就能住上新房子了!”6月20日,天台平桥镇下曹村村民曹公海拿到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书——从他6月11日提交申请,到6月13日完成审批,加上依法公示7天,整个过程只有9天。
“在‘清章’之前,办理一张批准书可能要半年时间。”天台县国土局耕地保护科科长范平炉从档案室拿出了一份以前的农民住宅用地审批材料,从申请书、申请表、审核意见书到审批表,密密麻麻地盖了12个章。“多数表格需要一式三份,当时成功办理一张批准书,全过程要经过26道程序,15个审批环节,盖33个以上的章。”范平炉说。
范平炉所说的“清章”,是天台县在全省率先推行乡村两级前置盖章清理:自去年10月开始,该县着手整顿乡村两级“盖章乱”现象,通过减少审批层级、先试后立、再造流程等,清理大量涉及乡村两级的盖章项目。
以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为例,“清章”之前,需要填写5份表格,仅乡镇(街道)就要4轮7次盖章和村级4轮16次盖章;“清章”之后,采用联合勘探“一表制”,只需填写两份表格,即申请书上村两委盖2个章,建设、国土审核意见书上村两委和乡镇各盖2个章——乡村两级审批盖章数量减少到6个,缩减了73.9%;程序从26道减少到16道,减少38.5%;审批环节从15道减少到7道,压缩了46.7%;全过程盖章个数从33个减少到9个,减少了72.7%。
在清理过程中,天台县一方面加快群众办事前置条件清理,切实解决“审批套审批、流程叠流程”现象,同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村(居)民基本情况录入系统”,掌握村(居)民基本情况,最大限度地缩减前期核实的时间;另一方面加快群众办事申报材料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环节,归并或取消重复审批的办事事项,合并或取消“重复提供、反复提供和无法提供(指互为前置)”的审批材料,杜绝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公示、论证、评估和签字、盖章等行为。
“随着‘权力清单’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在实施‘体制内’行政审批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体制外’的行政审批和社会管理事项改革。”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金祖余介绍说,乡村两级的前置盖章清理工作,被写入今年县里的《政府工作报告》。
截至目前,天台县共取消乡村两级无依据盖章事项120项,优化乡村两级有依据盖章事项60项。副省长黄旭明对天台的乡村两级前置盖章清理工作予以批示肯定,认为这项工作对于减轻基层管理负担,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很有意义和作用,这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体现。
“通过‘清章’,我们要正式取消各类无依据前置盖章事项,优化各类有依据前置盖章事项,并将取消和优化的各类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水平。”金祖余说。
原标题: 天台:全省率先推行乡村两级前置盖章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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