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买来一个月不到,都修两次了,可仍然坏。让老板退货老板不肯,非得说再修修。”说起自己刚买的手机,在温岭打工的李先生一肚子的火。
5月中旬,李先生在温岭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款价值680元的三普手机。购买时,李先生装上电板发现手机无法开机,怀疑手机是坏的。但店家解释:“现在开不了机,是因为新手机都没充过电,拿回家充好电就可以了。”因有要事在身,李先生并未在意,付完款拿着手机就走了。
回到家后,李先生发现,手机无论怎么充电都开不了机。于是,他拿着手机回到店里,店家为其更换了电板和充电器,并表示手机的保修期是一个月,在保修期内出问题可以给李先生免费修理。“手机当时在店里能开机,可是拿回家充满电使用不到一个小时,就没电了。这电用得太快了!”无奈,李先生只好再次来到店里,店家检查一番说,可能是电板有问题,于是为其更换了一块新电板。
折腾了一番,手机终于可以正常使用,可好景不长,才半个月,手机又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才一个月就坏3次了,毛病不断,为这手机我跑了不知多少趟,手机质量实在太差了。”李先生要求店家退货。店家称,手机买了这么久了,不接受退货,但可以给李先生免费维修。与店家多次交涉无果后,李先生来到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对店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超出15日但在保修期限内,无法修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包换或退货。最后,店家接受退货并给李先生全额退款。
原标题: 新手机一个月坏了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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