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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的裁定书上网引发信访案
2014年06月20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2014年1月1日起,最高法院要求符合条件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亮相”,明确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各级人民法院文书上网的统一平台。近日,一名当事人徐某却因4年前,其涉案的一份民事裁定书被上网,走进了三门法院信访室。

  2010年2月,徐某因给人担保被债权人谢某起诉,后来双方庭外和解,法院准予谢某撤诉。2014年5月,徐某在为他人办理信用卡担保时,被银行告知他不能担保,理由是一家名为“汇法网”的网站上有徐某被诉在审记录。

  徐某一时难以相信,便输入汇法网进行查询,果然查到该网上有2010年他涉案的那份撤诉裁定书,且裁定书上显示他的身份信息非常齐全。因查询徐某还被该网站收费60元。

  徐某下意识地认为是法院故意将他的裁定书上网,并擅自披露其身份信息,使其信用声誉受到影响,因此要求法院赔礼道歉,赔偿查询费用并撤回相关文书。

  法院信访室接待人员对徐某反映的情况及时予以核实,发现“汇法网”系收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裁判文书基本被该网站转用,并收取查询费用。法官随机查询一份262个字数的裁定书,提示收费为13元。徐某的裁定书对外发布时间为2014年前,在此之前法院的文书上网工作尚处于试运行状态,因此涉案裁定书没有经过技术处理便上网并被汇法网转用。

  接待人员耐心向他介绍了目前法院文书上网相关规定,并承诺与汇法网交涉及时删除该裁定书。经过解释后,徐某表示理解,希望法院能够及时予以处理。

  裁判文书上网的初衷是为了助推司法公开,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其公益性的目的却成为不少网站牟利的渠道。如“汇法网”查询费用60元至56000元不等,该类网站无法对上传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其发展将有损裁判文书统一发布平台权威,相关监管部门应当予以规制。同时,法官也提醒,应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这一官方渠道查询相关裁判文书,切莫上当受骗。

原标题: 4年前的裁定书上网引发信访案

稿源: 台州晚报 作者: 通讯员 杨甜甜 陈丽亚 记者 包斌斌  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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