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中午,三门的教练沈某带着3名学员从椒江考试回来,中午在浬浦吃中饭时喝了半小瓶劲酒,喝完酒后,他竟开车带着3名学员回家。
当天中午,三门交警大队沿海中队民警,在224省道黄金坛路段设卡检查时,发现前方有辆教练车在正常行驶时突然掉头。民警觉察到这辆车情况可疑,追上去将车拦下检查,发现驾驶者身上有酒味,民警随即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酒后驾驶。
沈某因此也付出了代价——教练生涯从此结束。据三门沿海交警中队中队长吴伟俊介绍,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沈某的行为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不仅要被处予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而且驾驶证还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原标题: 带着学员酒驾 结束了自己的教练生涯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