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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电信业霸王条款问题突出 消费者反映强烈
2014年06月18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新闻发布会时指出,银行业、电信业中的“霸王条款”问题较突出,已立案查处1200多件相关格式条款违法案,一些银行利用“霸王条款”转嫁抵押权属登记费给消费者。

  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一方面,合同格式条款以其便利性和经济性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另一方面,不少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地位,通过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作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这类条款又被称为“霸王条款”。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刘宏伟介绍,“银行业、电信业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消费者反映强烈。

  近年来,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工商部门接到的消费投诉以及与此相关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日渐增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工商部门共约谈银行、电信企业7400多次,发出行政建议书1万多份、责令整改通知书4500多份,立案查处1200多件,收缴罚没款2200多万元。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合同处处长王恪特别指出,比如消费者到银行办理住房贷款,有一项抵押权属登记费,本应由银行来承担,但一些银行却利用“霸王条款”把这笔费用转嫁给消费者来支付,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另外,电信业常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拿它来做挡箭牌,以此免除自身责任,这些都是典型的格式条款违法行为。

  针对这种情况,工商总局于2010年正式对消费领域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三类违法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并围绕群众关注的美容美发、房地产、旅游、汽车、电子产品等消费热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累计收缴罚没款1亿多元。

  刘宏伟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使之成为市场监管的‘拳头产品’,切实维护合同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转嫁抵押权属登记费加重消费者责任、扩大不可抗力范围免除其自身责任等典型合同违法行为受到遏制。

原标题: 银行业霸王条款问题突出 工商总局已查处1200多件

稿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编辑: 王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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