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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出台促进投资创业与经济转型发展15条意见
2014年06月13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6月13日(通讯员 潘建)近日,市工商局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制订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改革决定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投资创业和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共15条意见,主要举措有:

  一是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直通办理”登记新模式,工商注册登记“县域通办”,企业名称登记“全市通办”;实施“容缺受理”服务新机制,对一般经营项目可先受理后补正材料;实行重大投资项目全程指导服务。

  二是鼓励发展新兴行业。放宽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新型金融服务等行业的市场准入,允许商务秘书企业代理;支持民间资本通过产权交易、股权交易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宽股权投资、文体产业的企业名称与经营范围核准。

  三是积极引导民企提升发展。支持民企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担保融资;支持民企通过股权转让、定向增资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技术与资本交流互动平台、合作对接机制和专家智库,引导民企对接现代科技与现代金融;实施“名品工程”,支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进行商标品牌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与推广实施商标国际战略;制定“个转企”行业标准和行业转企指导目录,实现“个转企”提质扩面;实施“电商换市”战略,加快发展网上市场。

  四是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整合工商管理数据与平台资源,搭建台州企业“信用宝”平台,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和互享共通。取消企业年检与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实行企业(个体户)年度报告和年报信息抽检,建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严把“五水共治”市场准入关,“十五小”高污染行业企业一律不予登记,引导高污染行业企业加快行业整合,淘汰落后产能。

原标题: 台州出台促进投资创业与经济转型发展15条意见

稿源: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作者: 通讯员 潘建  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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