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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代购生意”乱象横生 消费者应谨慎消费
2014年06月13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摘要】 目前工商部门只能管辖有登记备案的网店经营者,而微信是一种虚拟网络社交方式,一般私人营销账号很难找到,造成微信营销监管的困境。

  在微信朋友圈里,有不少人在做着这样的生意:代购。不过因为缺少监管,朋友圈里的“代购生意”可谓乱象横生。近日,路桥的黄女士就在朋友圈代购中吃了亏。

  黄女士的微信里加了不少陌生的好友,这也让她的微信朋友圈十分热闹。一天,黄女士发现朋友圈里的一位“好友”发布了一则喜讯,告知众多朋友们,她新开了一家法国女包代购店。

  “我就看了一下,里面的一些包包确实价格不高。”黄女士说,她看中了一只香奈儿经典口盖包,只需要1200元,这样的价格让她很动心。

  “我就联系了这个朋友,谈好之后就把钱通过银行转给了她。”黄女士说,不久后,她就收到了这位“朋友”寄来的包包。

  但是让黄女士没想到的是,这个价值1200元的包包在使用1个月后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

  “有些地方褪色很严重,有些地方还裂开了,如果是真的包,肯定不会这样的。”当黄女士意识到自己买了假货后,她立刻翻找了自己微信朋友圈的记录,“但是她的那家店的页面再也打不开了,而且我也找不到当时银行转账的凭单了。”

  于是,黄女士向当地消保委反映了这个情况。

  “根据新《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消保委工作人员说,如果黄女士通过微信认证的公众账号购买的商品,微信平台是应当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但是黄女士是通过私人微信账号进行交易的,而且丢失了转账凭据,所以维权十分困难。”

  同时,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工商部门只能管辖有登记备案的网店经营者,而微信是一种虚拟网络社交方式,好友一般是通过微信号、QQ号、手机号等形式添加,一般情况下无法确定真实身份,私人营销账号也很难找到,所以造成微信营销监管存在很大困难。一旦微信朋友圈的商品交易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或拒绝履约等消费纠纷,除非销售者明示固定经营场所,否则消费维权将出现无源追溯的困局,工商部门往往无法介入处理。

  “消费者在微信上购买商品,尽可能选择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并保留聊天记录以及银行的转账凭证,为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留存证据。”

原标题: 微信代购容易被杀熟消费难维权

稿源: 台州商报  作者: 记者 程露佳 通讯员 张 珍  编辑: 王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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