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人怎么样?我们准备不起诉王某,你怎么看?”6月4日上午,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林怡、潘雅珍,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宁溪镇金林村,就嫌疑人王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拟作不起诉一事,专门走访当地村民。根据走访结果,结合具体案情,6月5日该院作出对王某不起诉决定。
87岁的王某独自居住,平时靠做小买卖为生。今年3月30日,他将邻居李某挎包内的5200元偷走,随后在信用社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考虑到王某的犯罪情节和涉案初衷,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拟将王某盗窃案作不起诉处理。
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林怡介绍说,相对不起诉案件,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从犯罪嫌疑人犯罪动机、手段、危害及犯罪嫌疑人年龄、一贯表现等综合因素考虑,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个关乎当事人权益的自由裁量权如何做到阳光透明呢?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推行拟不诉案件听民意机制,将拟不诉案件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不诉案件的透明度。
副检察长吴永斌说:“王某已经87岁高龄,因为一时贪心犯罪情有可原,通过走访,群众对他平时表现反映良好,而且被害人也表示了谅解,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也是不想让老人的余生留下任何遗憾。”
孟某是平田乡东溪村原村委会主任,2011年4月,他上任不久后立志解决村道建设老大难问题。于是,他跑部门、拉资金,钱不够就自掏腰包,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了项目开工。但村道建设占用的部分农用地未经审批,公安机关以孟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过审查,结合民意调查,黄岩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孟某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去年,该院共对45件71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检察长戴平说:“群众的意见最朴素、最真实,检察机关对拟不诉案件作出决定前,听一听群众意见既是尊重法律,更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手段。”
原标题: 诉与不诉群众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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