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亲临现场,无须申请旁听,你只需打开指定网页,便可以在家里实时观看庭审过程,还可以动动手指,参与讨论发表看法。这一切,通过网络直播技术,昨天早上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实现了。据悉,这也是浙江省首次实现法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现在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姚爱芳到庭。”5月28日上午9点,天台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院长胡恩胜任审判长,敲下了开庭法槌。
同一时间,共有1200多名网友点开了浙江法制报视频直播平台,同步观看了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流畅,比在法庭旁听更清楚!”有网友在庭审结束后评论。
此次庭审的案件是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现年44岁的被告人姚爱芳于2011年开始在天台县城区经营服装店内销售假冒“LV”、“PRADA”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达28万余元,公安机关于2013年8月21日查获尚未出售的假冒“LV”、“PRADA”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此外,姚爱芳在2012年就曾因非法经营罪被天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现仍在缓刑考验期间。
直播过程中,3架摄像机布设在3个不同机位,分别对审判席、律师、公诉人及被告人等席位进行拍摄,并根据庭审进程不断切换画面。
因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检察指控的事实一致,由此当庭判决被告人姚爱芳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决定撤销缓刑,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利用视频直播,使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被更多民众看到,有利于推进司法公开,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胡恩胜表示,“同时也希望通过院长亲任审判长审理一些复杂案件的形式,在全院法官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庭审质量,鼓舞法官办案积极性与责任心,促进提高办案效率。”
原标题: 天台法院全省首次网络直播庭审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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