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网友“白长那么肥”在网上发帖:我和女朋友相处已经3年了,最近准备登记结婚。但是女方家长要求,第一胎宝宝随父姓,第二胎宝宝不管男女一定要随母姓。可是我爸妈却不肯了,他们觉得宝宝随女方姓了,就不是自家的孩子了。现在双方闹得很僵,不知如何收场。
调查:持传统观点“随父姓”的居多
关于“二胎宝宝跟谁姓”的问题,记者前日借助QQ、新浪微博等网络平台进行了调查,有98位网友参与了互动并给出了自己的观点。结果显示,51位网友支持“二胎宝宝随父姓”;35位网友赞成“二胎宝宝随母姓”;5位表示要视家庭的具体情况而定;剩下7位的态度则为“无所谓”或“说不好”。
网友“浪迹天涯”认为,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就是随父姓,除非男方“入赘”到女方家,那么孩子是可以随母姓。网友“123”也是持同样的看法,他觉得中国一直延续的宗族礼法还是不能逾越的。
相反,有些网友认为在孩子姓氏的问题上,夫妻双方的权利也应该要平等起来。“素颜拙装”觉得母亲在生育、抚养孩子方面所遭的罪比父亲要多,不管是一胎宝宝还是二胎宝宝都随母姓,也是无可厚非的。“库小哈”认为现在还是独生子女居多,如果有二胎的话,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也是挺好的。
年轻父母看法不一
“两个孩子不同姓,这像什么样子!”路桥的王先生严肃地说。王先生今年30岁出头,他告诉记者,他坚决反对“二胎宝宝随母姓”。“我也有两个孩子,都是随我的姓。”王先生回忆说,当时妻子也提出过第二个孩子随她的姓,但是被王先生严词拒绝了,王先生的理由很简单:两个孩子不同姓,别人还以为其中一个孩子不是亲生的呢!
家住温岭的颜先生和妻子都是独生子女,结婚刚满3年,有一个一岁大的女儿,目前他们准备再要一个孩子。“孩子跟谁姓的问题,我们根本就没仔细想过,不都随父亲姓的吗?”颜先生说,二胎宝宝跟自己姓或是跟妻子姓都是可以的。他认为,孩子的姓名不管怎么变,血缘关系是割不断的,永远都是自己的孩子。
在椒江一家建筑公司上班的江女士说,她有好几个朋友的二胎宝宝都是随母姓的,“这种做法也是挺不错的,我也挺支持的。”江女士认为,中国的传统观念固然要尊重,但是毕竟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一成不变的思想终究是要落伍的。
网友“余光”说,她和丈夫刚结婚,准备要一个孩子,孩子的姓氏将会采用“复姓”的形式,她自己姓程,丈夫姓陈,那么孩子姓名的前面两个字为“陈程”,“虽然有点拗口,但是孩子的姓名包含着父母双方的姓氏也是挺有意义的。”“余光”说。
阻力主要来自于老人家
“说实话,孩子跟谁姓,我们俩夫妻真的无所谓,阻力主要来自于双方的父母。”家住临海的金先生说,妻子刚怀上二胎,两边的老人就为了孩子的“冠名权”而争起来了。
金先生的丈母娘认为自己就只有一个女儿,二胎随母姓也是讲得过去的。而金先生的父母坚决不同意。“我现在都烦死了,我们也曾提出,把我们夫妻双方的姓都加上,可是老人家们却仍是固执己见,一步都不肯退让。”金先生无奈地说。
温岭的江大妈今年55岁,媳妇的第二胎将于9月份生产。江大妈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儿子和媳妇没有向她提及关于“孩子跟谁姓”的问题。“他们想都别想,根本不可能跟女方的姓。”江大妈说,如果他们夫妻俩真把孩子随母姓的话,她也不会认这个孩子是自家人了。
律师:法律没有规定子女必须随父姓
昨日,记者就“孩子跟谁姓”的相关问题咨询了浙江常青藤律师事务所的陈锋律师。
陈锋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一般情况下,孩子的姓名都是由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间商量决定的。”陈锋说,孩子随父姓或者是随母姓都对孩子将来的法律继承权没有影响,除非父母通过立遗嘱等方式更改继承人。另外,孩子将来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与“孩子跟谁姓”也不存在任何的法律关系。
陈锋强调,在姓名选择的问题上,孩子本人也是享有权利的。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条文,每个公民可以申请变更自己的姓名,其中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要征求其本人的同意。另外,结合其它法律条文,决定姓名的权利属于具备完全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本身,“简单地说,名字最终是由其本人决定的”。
陈锋提醒,公民变更姓名可能会给自己今后的日常生活、工作带来一定的不便,希望大家能够慎重对待。
争孩子姓氏互不相让
最终离婚
2013年10月,《青年时报》报道,浙江的小王和妻子小雪都是80后,结婚不满两年。女方父母要求,按当地习俗要求“两头摆”,即女方不嫁出去,也不要求男方入赘;孩子生两个,男孩随男方姓,女孩随女方姓。2012年上半年喜得千金。但谁都没想到,有了孩子后,幸福的日子却一去不复返。
小雪因为早产,生孩子时落下病根,身材变样,还患上产后抑郁症。小雪因为心理阴影明确表示拒绝生二胎。小王和父母商量后,想让孩子跟自己姓王。小雪的父母很不高兴,双方已经说好的事,怎么能变?于是,小两口的婚姻变成了夫妻双方大家庭的姓氏大战。双方互不相让,愈演愈烈,最终以离婚的方式结束了这场姓氏大战。
女儿姓被改
丈夫打官司恢复原姓
2013年5月,《人民法院报》报道,新疆的李女士与王先生2003年结婚,生下一女。由于王某嗜酒成性,醉酒后还会殴打李某,李某不堪忍受,于2012年8月起诉离婚,要求自己抚养女儿。为报复王某对自己的伤害,2013年3月,李某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到派出所将女儿的名字改为李小某。王某得知后不满,认为前妻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要求李某恢复孩子的原姓氏,但遭到拒绝,王某遂起诉,要求恢复孩子姓氏。
法院审理后认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除双方协商一致或子女成年后自己决定,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法院依法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李某将李小某恢复为王小某。
记者手记
古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一直以来深受“传宗接代”、“香火永续”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孩子随父姓也被看成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事情。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变得更为开放。特别是在目前80后、90后等“独一代”相继进入适婚年龄的大环境下,“二胎宝宝跟谁姓”的讨论也是愈发激烈。
记者认为,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只具有“象征作用”,却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不管是随父姓或者是随母姓,孩子身上流淌的依旧是父母双方的血,以血缘为纽带的亲情关系是永远也割舍不断的。
包括孩子父母在内的家庭成员能够商量决定孩子的姓名固然最好。但如果实在争论不下的话,记者建议,老人家们就不要过多参与了,保留自己的观点,把眼前的“难题”交给年轻人,让孩子的父母去抉择。未来,等孩子长大成人后,他们自身的想法则是最为关键的。也许到那时,我们再回首看,现在的争论都是毫无意义的。
原标题: 新生代父母纠结:二胎宝宝跟谁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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