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应雨轩
嫌打工挣钱慢,木工杨某和工友欧某不顾危险,先后4次在玉环县经济开发区各工地盗窃电缆线。近日,玉环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案件,杨某、欧某均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两千元;为其销赃的郑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两千元。
现年41岁的杨某来自湖南,是玉环县经济开发区某家具厂的木工师傅。觉得上班太苦太累的他,跟28岁的工友欧某商量去偷电缆“致富”,两人一拍即合,决定铤而走险。
2013年12月初的一天凌晨,杨某、欧某经预谋,携带剪刀等工具窜至玉环经济开发区城市广场工地,用剪刀将工地上连接打桩机和电焊机的电缆线剪断后窃走,并藏于工地外路边。同日7点上班前,杨某、欧某驾驶电动车将窃得的电缆运至郑某开的收废品店,郑某明知电缆线系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予以收购。杨某两人以5元/斤的价格销赃得款600余元。
而后分别在当月的中旬、下旬,杨某、欧某用同样的手段,分别在国贸大厦工地和城市广场工地,盗窃电缆线后向郑某共销赃得2400余元。
2014年1月5日凌晨,杨某、欧某携带液压钳等工具,窜至新的漩门湾大桥工地,将桥上的电缆线剪成数十段后藏于桥中间栏杆下。同日凌晨2时许,杨某、欧某回暂住处途经楚门交警中队附近时,因形迹可疑被民警当场抓获。案发后,郑某主动向公安机关退赃1万元。
原标题: 木工身兼“工地鼹鼠”频频盗窃电缆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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